本所被指定为浙江金茂纱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09-9-18  字体大小:
 
    浙江金茂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明显丧失偿债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绍兴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9月8日,绍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我所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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