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盛童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公示 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2019)浙068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嵊州市盛童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管理人补充调查,截至2019年7月29日,嵊州市盛童服饰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补充总额为人民币395171元(详见职工劳动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嵊州市盛童服饰有限公司职工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劳动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嵊州市盛童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4月10日 附: 1.职工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尹国庆律师 13806740217 3.管理人办公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23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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