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评为201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2-2-2  字体大小:
 

    2011年我所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经越城区文明办考评,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命名我所为201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区委、区政府希望我们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区基层文明创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周斌照副主任出席了表彰命名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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