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0-4-10  字体大小:
 
 
办好“经典案例”,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请每位律师在自己经办过的案件中,找出一个或多个有典型性、成功代理的或新颖的案例。民事案件提供下列材料,诉状、代理词、裁决书;刑事案件提供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
材料请于20104月底前统一上交办公室,然后由案件评议组写出评语,在专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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